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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焦点!廊坊发展: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

2022-12-26 17:12:06   来源:    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证券代码:600149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廊坊发展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临 2022-049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 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    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    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,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       制人发生变化   一、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   (一)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   名    称: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   注册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   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1310007620986308   类    型:机关法人   负责人:万福森   通讯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   邮政编码:065000   主要职责: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,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国有资产,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,拟订考核标准,通过统计、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;优化考核分配,完善激励约束机制,健全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和调控体系,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,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。资本规范运作,组建并指导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、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;根据调整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要求,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;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;归口管理市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。设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;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,制定所监管企业整体规划,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;改进投资监管方式,强化主业管理;指导所监管企业防范风险,开展违规投资追责。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。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,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。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,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,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,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。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、标准等工作。法律法规,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,依法对县(市、区)、廊坊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展所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;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党的建设工作。发现问题的整改。促进集体经济发展。  名   称:廊坊市财政局  注册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  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1310000005421765  类型:机关法人  负责人:姚振辉  通讯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  邮政编码:065000  主要职责:测宏观经济形势,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,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 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。拟订市与县、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,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。行,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。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、定额,审核批复部门(单位)年度预决算。受市政府委托,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、执行和决算等情况。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。负责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。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。细则。提出中央、省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、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。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。理行政事业性收费。管理财政票据。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,监管彩票市场,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。库业务,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。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。制定政府采购 制度并监督管理。额管理、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。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,拟订具体办法,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、债务。开展对外财经交流。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。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具体办法。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,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。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,制定具体办法,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。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。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。门拟订有关资金(基金)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。的财政拨款,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,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。负责财政预算评审管理。度。  (二)权益变动基本情况  本次权益变动前,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廊坊市国资委”)未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廊坊发展”)股份。廊坊市财政局持有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廊坊控股”)100%国有股权,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  按照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要求,2022年12月26日,廊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签署《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》,廊坊控股的股东由廊坊市财政局变更为廊坊市国资委,由廊坊市国资委依法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。本次权益变动由廊坊控股国有股权无偿行政划转导致,划出方为廊坊市财政局,划入方为廊坊市国资委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,廊坊市财政局将不再间接持有廊坊发展股份,廊坊市国资委将持有廊坊控股100%国有股权,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58,173,700股股份,占总股本的15.30%,将成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。  二、所涉及的后续事项  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廊坊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本次权益变动后,廊坊发展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廊坊市国资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廊坊控股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廊坊发展(600149)  廊坊市财政局与廊坊市国资委已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,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、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》  。  特此公告。    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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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廊坊发展: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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